各单位:
开展2025-2030年度我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程序
(一)申请与推荐:采取个人申请与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需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推荐。
(二)审核与筛选:全校申报材料由社科院汇总,统一提交至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届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与筛选。
(三)审议与公示:经审核筛选后的人选,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专家库成员。
二、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不限名额,符合条件的在职在岗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育科研人员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
(三)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课题1项。
(四)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履职的时间和精力。
四、选拔条件
申报人近6年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可参与选拔:
(一)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鉴定等级为良好及以上,或主持完成国家级课题。
(二)获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前三名)。
(三)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前三名)。
(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获省级论文评比二等奖及以上2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
(五)正式出版本学科著作1部,或主编正式出版的本学科教材1部,或参编正式出版的国家级教材1部。
(六)具备下列荣誉称号中的一项:特级教师、省级教研指导专家、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
申报人提交的证书、业绩材料(论文、著作、奖项、荣誉等)需为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期间获得或完成的,特级教师荣誉不受时间限制。
五、职责与待遇
(一)工作职责:省级教育科学规划专家为省级课题的立项、开题、课题指导、结题、成果培育等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二)颁发聘书: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为省级教育科学规划专家颁发聘书。
(三)经费支持:省级教育科学规划专家按要求开展指导工作的劳务、食宿、交通等费用,由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经费支出。
(四)动态管理: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省级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机制,5年一周期,周期内将定期对专家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续任或调整。
六、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确保本学院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了解并积极参加推荐选拔。
(二)各单位需对专家提交的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于信息提交不全、不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本次对专家库的成员进行全面调整,已经在专家库内的专家需重新填写并报送相关材料。
(四)在同等条件下,原省级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成员、省级教研指导专家、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将优先选拔。
(五)材料提交
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报送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地点:龙昆南105办公室,过期不再接收材料。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各单位将《2025-2030年度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申报表》和《汇总表》汇总提交至邮箱:keyanjhk@163.com。同时通知申报人需于2025年3月20日24:00前登陆规划办网站的第一栏点击材料提交。规划办链接:https://jpy.hainan.edu.cn/space/training/edu/planOrg ,在线填写《2025-2030年度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申报表》,并上传盖章后的扫描件。
完成在线填报后,请申报人务必再次登录系统核对申报信息,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如有错误,请重新填报,以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为准。
2.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
(1)《2025—2030年度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成员申报表》(附件1)签名原件3份,其中一份纸质版申报表社科院盖章后,由学院统一带回给申报人扫描上传规划办指定材料提交网站。
(2)证明选拔推荐对象个人申报资格和业绩的证书、论文、成果证书、奖状等复印件。按照2025-2030年度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申报材料(附件2)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3)报送学院盖章的《2025-2030年度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1份,由申报人填写并报学院汇总。
(六)报送地址: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65815350。
附件1.2025-2030年度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