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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6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党建引领自贸港建设研究专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26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党建引领自贸港建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设立专项课题为主要抓手,组织开展党建引领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为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坚强理论支撑与智力支持。

二、选题指南

须严格限定于选题指南中所列出的题目,不得自行设计或变更选题(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课题负责人工作关系在本省,原则上只限一人且必须实质性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请。

()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一项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负责人须征得所有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请。

()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课题截至2026525日,以结项证书日期为准)以及近3年内被终止、近5年内被撤项的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申请人不得使用已获立项或已完成结项的省级及以上社科基金项目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本次课题。

()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和《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评审意见表》(以下简称《评审意见表》,见附件3)中予以说明。

()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四、资助经费与成果要求

()资助经费。资助标准为3万元/项。

()成果要求。课题成果形式要求为研究报告,完成时限截至202612月。结项时需提交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查重率不得超过15%)和一篇2000-3000字的咨政报告,相关研究成果须获省委组织部《琼组信息》编印,或被省级领导批示,或被正厅级()以上决策部门采用并出具成果应用证明。

五、申报程序与申报时间

从本通知下载并填写《申请书》《评审意见表》《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34)。将填写完整的纸质版《申请书》(1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评审意见表》(1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和盖章后的《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11份,确保与申请书有关信息保持一致),于521日前由各单位统一交至综合楼217办公室(桂林洋校区),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以党建引领自贸港建设研究专项+申报单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其他事宜

1.资助经费实行包干制,不需在《课题申请书》中作预算。立项后,下拨课题经费的50%;结项后,下拨剩余经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课题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2.学科分类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哲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


联系方式:常腾飞 张睿  65815350;邮箱:rwskxm@hainnu.edu.cn


人文社会科学院

202659

附件:1.党建引领自贸港建设研究专项课题选题指南.doc.doc

2.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doc.doc

3.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评审意见表.doc.doc

4.2026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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