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及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报公告》(见附件1、2)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一)学院审核
各学院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真实性、课题组研究实力、选题合理性等,并于4月1日前将排序后的《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盖章扫描版及可编辑版按照“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命名发送至人文社科院指定邮箱。
(二)学校审核与材料报送
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于2026年2月10日至4月6日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yskx.mct.gov.cn),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同时,各学院统一将纸质版《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论证活页》(重大项目除外)一式5份送至桂林洋校区综合楼217办公室。
二、注意事项
(一)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结合本学科优势组织选题论证,加大对青年项目的支持力度,提升申报质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二)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5年,其中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预期成果需达到国家级项目应有体量。
(三)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四)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的资助额度参考标准: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最终确定的资助额度在适当范围内上下浮动,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间接费用基础比例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如下: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4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30%;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为20%。
(五)未尽事宜,请参照《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联系方式:敖程 65815350;邮箱:rwskxm@hainnu.edu.cn
人文社会科学院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