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各有关学院:
现就开展第十二批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结题及逾期未结项课题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清理范围
2021年以来获得立项且达到结项要求的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均可申请结项。其中,2021年度立项的以系列论文结项的课题,2022年度立项的以调研报告和专著形式结项的课题,2024年度和2025年度立项的以调研报告形式结项的课题,必须申请结项。
二、需提交的结项材料
(一)著作:《结项审批表》1份,装印规范、工整的书稿及《成果简介》一式3份。
(二)系列论文:《结项审批表》1份,论文发表的刊物原件各1份,成果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及《成果简介》各一式3份。其中,论文成果复印件须每页加盖所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的公章。
(三)研究报告:《结项审批表》1份,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课题,需提交2万字左右的总报告和2000—3000字左右的对策建议各1份。可以先提交对策建议报告编发《社科成果参阅件》或《智库专报》等,再提出结项申请,验收通过即颁发《结项证书》;也可以同时提交总报告和对策建议报告验收结项,但《结项证书》须待编发《社科成果参阅件》或《智库专报》等后颁发。提交装印规范、工整的成果文本及《成果简介》各一式5份。研究报告需要同时提交查重报告,查重率不得高于15%(含15%)。
(四)课题研究成果如有省部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厅局级相关实际工作部门使用采纳或送交相关部门领导批阅,还须附送领导批示、批阅或采纳证明复印件(一式3份)。
三、结题办理流程
1.线上申请结题
课题负责人须于12月18日至12月20日期间,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通过“人文社会科学院—申请结题”提交申请。
2.集中办理经费决算手续
课题负责人需填写纸质版《结项审批表》,于12月22日前提交至财务处,集中办理经费决算、财务审批、签字盖章等手续。
3.提交结题材料至人文社会科学院
财务审批完成后,课题负责人需将结项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需粘贴《结项审批表》封皮复印件),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于12月24日前将纸质材料统一送至桂林洋校区205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同时将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按要求报送的,本次结项申请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敖程65815350;邮箱:rwskxm@hainnu.edu.cn
人文社会科学院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
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结项审批表.docx
第十二批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结项清理范围课题一览表.xlsx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二批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结项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