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海口市社科联计划开展海口市2024年“民俗专家”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材料
(一)《海口市2024年“民俗专家”申请表》(使用A4纸打印),一式6份。
(二)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派出所、海易办等渠道开具);
(三)开展民俗文化活动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照片、影像 以及宣传报道资料等辅助材料。
(四)受理时间:2024年6月21日11:00前学院统一将纸质材料提交至人文社会科学院桂林洋公共楼205,电子版申报表汇总后发送至邮箱keyanjhk@163.com。
二、评选范围
在常驻地或者日常工作地点为海口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 会组织(含行业协会)等单位中工作的专家均可参加遴选,不受户籍条件限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一般不参与评选。
三、 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事 业心,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社会影响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传承的民俗文化能够凸显海口乡土传统文化底蕴、特色鲜明、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符合区域文化融合发展需求,前景广阔,倡导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良好社会风尚,满足下列要求。
(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 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二)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区域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研究价值;
(三)能充分发挥专长,长期在民俗文化领域开展活动,特色鲜明,成果丰硕,影响力覆盖广大社区和农村区域;
(四)体现文化多样性和中华民族创造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五)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失信、欺诈等不良记录。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对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等作出贡献,在普及宣讲领域具有较高权威,做出积极贡献的优先。
四、 民俗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和课题研究时,优先吸收民俗专家参加;
(二)对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任务较好的民俗专家给予表彰;对民俗专家取得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宣传、推广;
(三)对民俗专家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获得参与咨询评价和课题研究、鉴定、评审活动的劳务报酬;
(五)参加市社科联组织的调研、考察、学术交流等活动。
五、民俗专家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为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以及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和重点项目攻关建言献策;
(二)参与海口市中长期社科规划和年度课题指南的制定、立项项目的评审、研究成果的鉴定结项;
(三)参与海口市社科成果的评审、成果鉴定工作;
(四)参与海口市社科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工作;
(五)受市社科联委托,参与重大课题攻关,不断深化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
(六)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学术讲座、政策解读以及参与社科研讨、咨询、成果交流等相关活动;
(七)推动社科成果的应用和转化;
(八)接受市社科联的指导和管理。
六、认定程序
选拔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 一)单位推荐。申请人如实填写《海口市社科联“民俗专家”申报表》,并报所在学院审核,学院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核准后统一报送。
(二)组织审核。海口市社科联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修改;符合要求的经过组织社科专家评审、进行社会公示等环节,对选拔认定的“民俗专家”发放聘任证书。
(三)聘任期限。 民俗专家实行动态管理,五年一聘,期满无违规情况者继续聘任,否则终止聘任。
七、有关要求
(一)充分进行动员发动。各学院要组织做好所属民俗专家 的动员发动工作,要着重从普及宣传、社会影响力和专业特长等 方面综合考量,要充分挖掘获得贡献重大、影响广泛的民俗专家人才,推荐参加评选。
(二)严格把关择优推荐。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各学院需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时听取同行专家和群众的意见,增加评选工作透明度,做到好中选优。
(三)严肃纪律把好方向。评选工作全程接受媒体、社会等方面监督,有关单位和个人要秉公办事,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对有违反意识形态相关规定、重大网络舆情涉及的个人采取一票否决,不得推荐参加评选。
联系人:崔老师 电话:65815350 邮箱:keyanjhk@163.com
附件:https://f.hainnu.edu.cn/2024/0619/20240619045513210.rar
1、海口市2024年“民俗专家”申请表
2、关于开展海口市2024年“民俗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