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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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3年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就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3月21日—22日,逾期不予受理;受理地点:桂林洋公共楼202B人文社会科学院办公室。

二、申报程序

    (一)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一项其他课题的申请。其他人员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能参与两项课题的申请。近三年内被撤项的市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二)申报者将申报材料交至各学院,由学院进行审查,并将申报材料汇总、填写《2023年度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直接申报,申报人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申请课题须按要求填报《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2份)。《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 (5份)。《申请书》、《论证活页》均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

    2、《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其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受理。

    3、汇总表由学院汇总填写,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1份。

(二)电子版材料

    1、每个申报项目建立一个文件夹内含一份申请书,一份活页,并以“序号—申报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文件夹(序号应与汇总表顺序一致),学院汇总后建立总文件夹并以“2023年海口市社科项目申报—学院—共XX项”给文件夹命名。

    2、汇总表:由申报人填写,学院汇总。以上电子版材料于3月21日前发至邮箱keyanjhk@163.com,邮件名称:“2023年海口市社科项目申报—学院—共XX项”。

四、其他要求

    1、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关于申报2023年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海社通〔2023〕3号),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2、本年度课题经费管理实施包干制,具体实施方案参照《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附件5),请申报人认真学习执行,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经费预算。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皓越电话:65896657 邮箱:keyanjhk@163.com

    附件:http://f.hainnu.edu.cn/2023/0310/20230310024005499.rar
 

    1. 《关于申报2023年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海社通〔2023〕3号

    2.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3.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

    4.2023年度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5.《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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