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受理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经审查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3月13日至20日。
学校任何二级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成果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二级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由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处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逾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5805628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