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近日对我校发出了《关于做好2014、2015年省级社科规划资助课题检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并对基地课题和其它所有省社科规划课题的清理工作做了布置,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超过计划完成时间1年(含)以上的资助课题和基地课题,请务必在2017年3月20日前提交课题结项材料,届时未提交课题结项材料或鉴定未通过的,省社科联将一律做撤项处理,并视情追回课题经费。
二、对超过计划完成时间半年(含)以上一年以内的课题,按照《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琼社科【2014】58号)的规定,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延期(延期不得超过计划完成时间1年),学校审批后报省社科联审批,并按省社科联最终批复的时间提交课题结项材料。如届时未提交课题结项材料或鉴定未通过的,一律做撤项处理,并视情况追回课题经费。
三、对超过计划完成时间不到半年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延期,学校审批后报省社科联备案,并应尽快提交结项材料。逾期不能提供结项材料的,按省级社科规划课题管理的相关办法办理。
请各2014、2015年度立项的省社科规划资助项目和基地项目课题负责人,按通知要求认真完成结题工作。其它年度立项的课题和所有自筹经费课题负责人,应认真自查,参照通知精神,符合延期条件的于2017年3月30日前到科研管理和学科建设处办理延期手续;不符合延期条件的,加快项目研究进程,尽快提交结题材料。今后,省社科联将定期进行逾期未结项课题的清理工作,并把结项工作与立项工作挂钩。请课题承担单位加强本单位省级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工作,加强课题督导检查,引导课题负责人发扬优良学风,及时推出高质量的成果。
联 系 人:于瑾
联系电话:65880692
电子信箱:keyanjhk@163.com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