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HOME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项目申报】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6]279号,附件1)和《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7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将另发通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 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 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4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 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5. 连续2年(指2015、2016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7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 2017年1月5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7@sinoss.net。

4. 今年经费预算填报要求的新变化。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新版,附件3),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列明预算细目,同时还要列出分年度经费预算。研究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由项目依托学校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定,统筹管理使用。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研究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直接费用预算。直接费用计算公式为:直接费用=资助总额-资助总额×间接费用相应核定比例。
  项目资金需要转拨协作单位的,应在预算中单独列示,并对外协单位资质、承担的研究任务、外拨资金额度等进行说明,并有相关协议。间接费用外拨金额由项目依托学校和合作研究单位协商确定,但学校间接费用和外拨间接费用之和不得超过该项目核定的间接费用总额。
  项目批准立项后,将按照审核通过的分年度预算进行拨款。
    5. 请各申报人根据我校申报安排按时报送,不能简单依教育部截止时间报送,校内和省内还有其它申报流程需要预留时间。我校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4日,并要求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4)1份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keyanjhk@163.com,以“**学院教育部人文社科申报一览表”命名 。(2)《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无需提供电子版。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各申请人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纸质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 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 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4. 由于开学初各级别科研项目申报密集,请各学院对审请书内容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经费预算合理,符合各项形式审查要求。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3、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

 

  联系人:于瑾

  联系电话:65880692

  电子信箱:keyanjhk@163.com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17年1月3日

附件下载:

       http://f.hainnu.edu.cn/2017/0103/20170103112454497.rar

版权所有 海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 邮编:571127 电话:0898-65896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