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全面统计我校2015年专任教师科研业绩,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组织本单位科研业绩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业绩统计范围
(一)科研项目
各单位统计我校教师近三年(2013-2015)主持的科研项目,科研项目统计必须以学校备案的项目为准。
(二)科研成果
1、科研成果统计范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版(发表)的成果。
2、学术著作限统计我校教职工为第一作者的著作;
3、学术论文限统计我校教职工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论文;
4、获奖成果、创作成果、研究报告限统计我校教职工为第一完成人,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获奖成果;
5、授权专利限统计我校教职工为第一发明人,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的专利;
二、提交材料要求
各单位请按照《2015年专任教师科研业绩登记表格式要求》(附件1)在《2014年专任教师科研业绩汇编》(附件2)的基础上进行本单位科研业绩部分的编制工作。汇编的页面纸张大小为16开,请勿更改。
请各单位于2017年1月4日前将编制好的《2015年专任教师科研业绩汇编》(仅保留本单位内容)纸质文档1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成果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至chengguogl@163.com。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65805628(内线:68628)
附件2: 2014年专任教师科研业绩登记表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16年12月22日